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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传真】内蒙古: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5-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全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参考借鉴。






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色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包头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祁家大院贺龙指挥所旧址,因年久失修,部分建筑出现下沉、墙体损坏、建筑结构坍塌等问题。检察机关以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形式,助力行政机关采取产权置换的方式,将产权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不可移动文物收归国有,全面修复受损文物,并将其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文物“活起来”。检察机关以法治力量用心用情保护好红色资源,助力红色基因永续传承。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战国赵北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





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战国赵北长城卓资县那只亥段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存在约9600平米的违法建设,长城保护范围内存在垃圾堆放,部分长城保护标识不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文物保护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针对行政机关仅部分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全面整改遗留的违法建设问题,以法治之力守护中华文明精神象征。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





准格尔旗境内战国秦、汉、明长城部分点段和烽火台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保护标志、长城本体上架设与长城保护无关设施等情形,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充分调查取证,查明受损公益的基础上,以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梯次监督,助推行政机关通过增加长城巡护员、拆除长城本体上架设的铁杆、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系统推动辖区长城保护工作,彰显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查干克日木古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查干克日木古城遗址系西夏白马强镇监军司遗址。受长期自然侵蚀与人为因素影响,遗址城墙已坍塌成残垣土陇,现场遍布牲畜蹄印与车辆碾压痕迹,遗址本体存在灭失的重大风险。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效能,以“刚性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文物保护部门与属地政府形成保护合力,采取设立围栏抢救性保护措施,并向上级部门申请将古城遗址列入文物认定表,为文化文物资源构筑起检察公益保护屏障。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燕北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战国燕北长城喀喇沁旗段大量土地被开垦为耕地,造成长城遗址被破坏80余米。面对长城遗址与农户农田交叉的复杂敏感问题,检察机关采纳专家意见,创新提出租赁农田的方式,既解决遗址保护难题,又保障农户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起诉递进式开展监督,以“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有效实现公益保护目的。



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金界壕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界壕始建于金代,在苏尼特左旗境内全长105.04公里。2023年开始建设的两座住宅楼建设规划区与建设控制地带重叠,对金界壕遗址造成压覆,金界壕遗址及风貌严重受损。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拆除违法建筑,并推动完善金界壕保护标识,建立长城文化公园,切实推动了金界壕遗址文物保护和有效利用。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金界壕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额尔古纳市中俄边境交界处黑山头口岸内的金界壕遗址未采取保护措施,遗址上方架设供电线路、电线杆,影响了金界壕遗址完整性和历史风貌。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设立文物保护标示牌、改迁供电线路,拆除电线杆4根,新架设电线杆塔8根。行政部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整治,全市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牌20块,安全责任公示牌9个,界桩244块,对金界壕9处边堡进行围封保护。检察履职为文物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保护中东铁路不可移动文物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中国工业遗产中东铁路部分文物未设置文物保护标志、未划定保护范围,检察机关向相关文物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文物部门积极整改,对22处文物设置保护标志,对17处文物划定保护范围。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文物部门将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升级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处文物正式列入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府检联动”推进中东铁路文物保护,为大型线性不可移动文物系统协作保护提供了参考样本。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乌力格尔”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乌力格尔”在保护、传承和发展上缺乏有效措施,传承方式落后,传播方式单一,受众逐年锐减。检察机关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专业培训、搜集编译“乌力格尔”曲目、媒体传播等方式有效破解非遗文化传承难题,“乌力格尔”被越来越多的人听见。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乌拉特前旗现有“爬山调”、蒙医色布苏疗法等58项非遗保护项目,但乌拉特前旗仅对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建立了专项保护经费。国家级“非遗”项目“爬山调”,仅1名代表性传承人,且没有发展新的代表性传承人,面临断档、失传的风险。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全面履行非遗项目保护职责,从制度保障、经费支持、发展传承人、非遗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强化保护,以检察履职助力守护民族文化根脉。



来源 | 内蒙古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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