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1月26日,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研究部署机关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强调:
一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感,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抗在肩上,把安全工作与检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明确部门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工作底线。
三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要常态化开展安全大检查,定期对办公场所、食堂、档案室、机房等高危隐患部位的水电、消防、燃气等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时限,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全院工作无安全隐患。
会后,检查组对办公大楼逐层进行巡查,对机房、食堂、强(弱)电室、办案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检察工作,以检察履职助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