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作为高检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安义县检察院就一起非公企业涉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为了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本次公开听证除了侦察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申诉人及其辩护律师、被害方代表之外,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法委代表、信访局代表、园区管委会代表、第三方律师以及人民监督员等9人为听证人员。
案情介绍
? 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自2007年开始,经公司同意,向公司内部股东、员工借款融资,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周转,经口口相传,借款范围扩大到股东和员工亲友共75人,融资借款共1500余万元。该公司于2015年在九江市湖口县创办了江西**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厂,后因国家出台政策禁止在长江一公里范围内建化工厂,公司停产资金无法回笼,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自2019年开始不能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主持人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列席人员、介绍会议议程、宣布会场纪律之后,首先由承办本案的公安民警介绍侦办情况,承办检察官阐述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之后申请人陈述了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其委托的辩护人发表了意见,被害方4名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随后听证员一一发言,后申诉人做了最后陈述。
承办检察官副检察长张代国介绍案情、释理说法
申诉人陈述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
被害方代表发表意见
第三方律师发表听证意见
公开听证中,辩护人、第三方律师、人民监督员及其他听证人员就本案案情围绕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存在的量刑情节进行讨论,结合证据就吸收行为是否具有公众性、是否对象特定、款项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进行了阐述,从自首、对被害人签订赔偿协议等方面的量刑情节对本案的处理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听证评议意见不作为本案最终结论。我院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充分考虑听证意见,依法作出最终审查结论,制作书面处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检察公开听证是以‘检察开庭’这种形式,以看得见的方式解决检察信访矛盾,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检察听证过程当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律师、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会,有助于集中多方力量化解信访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文字:邱锦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