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 34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离休人员 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3.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减少230.6万元,下降17.16 %;本年收入合计1113.26万元,较2017年减少230.6 万元,下降17.16 %,主要原因是:反贪转隶8人办案费用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13.26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113.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13.26万元,较2017年减少230.6 万元,下降17.16 %,主要原因是:反贪转隶8人办案费用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较2017年减少230.6万元,下降17.16 %,主要原因是:反贪转隶8人办案费用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43.23万元,占84.73%;项目支出170.02万元,占15.2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1.55万元,决算数为111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84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1.05万元,决算数为101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35.91万元,较2017年减少126.85万元,下降13.18 %,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津贴补贴整改以及一些奖金没有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8万元,较2017年减少64.87万元,下降41.40%,主要原因是:反贪转隶8人日常运行及办案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5.52万元,较2017年减少22.77万元,下降59.4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这项现在没有放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里。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0万元,决算数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 7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3.2万元,下降81.58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为0.15 万元,完成预算的3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1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 2.83 万元,完成预算的8.09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3.35万元,下降82.51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及有些车子的维修费及保险费放在了下年度支出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减少64.87万元,下降41.41 %,主要原因是:反贪转隶8人日常运行及办案经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4.3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4.3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 26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52.92 %。共组织对“2018年度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实地验看项目实施成果和听取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小组认为,我院2018年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项目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经对项目绩效指标复核评分得分为96分,绩效等级为优。
组织对“安义县人民检察院”等 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实地验看项目实施成果和听取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小组认为,我院2018年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项目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经对项目绩效指标复核评分得分为96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度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度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26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我院2018年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项目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项目可行,建议下年度继续安排并逐步加大投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各明细项目执行偏差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018年度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院2018年办案及行政管理补助项目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项目可行,建议下年度继续安排并逐步加大投入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