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75人,其中:在职人数28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21人;聘用制书记员23人,临时工2人,借用人员1人。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89.26万元,比上年减少187.12万元,减少12.67%。分别为财政拨款收入,主要为经费拨款(补助)1289.26万元,其中,提前下达177.3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289.26万元,比上年减少187.12万元,减少12.67%。
其中:按支出项目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289.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8.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3万元,资本性支出124.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共公共服务1289.2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28.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29%;商品服务支出335.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资本性支出12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9%;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9.26万元,比上年减少187.12万元,减少12.67%。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共公共服务1289.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共公共服务1289.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28.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4.29%;商品服务支出335.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5.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03%;资本性支出124.96万,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9.69%;项目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335.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7.86万元,增加212.44%。按支出经济分类具体为:办公费47.04万元,比上年增加840.8%;印刷费0.38万元,与上年持平;水电费7.09万,比上年减少14.48%;邮电费6.36万元,比上年增长100%;物业管理费2.79万元,比上年减少11.15%;差旅费1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维修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7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被装购置费4.3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专用燃料费0.74万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122.92万元,比上年增加6438.3%;委托业务费8.68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工会经费12万,比上年减少21.67%;福利费23.7万元,比上年增长7.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4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他交通费用20万,比上年减少33.33%;比上年增长1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6万元,比上年增长285.3%。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采购预算总额为128.26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图书、扫描仪、档案设备等办公用品及修缮工程。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1年,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重点项目情况
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27.74万元,较上年减少20.06%,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减少25.93%,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4万元。较上年减少19.56%,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开支。
第三部分:安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