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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17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0一三年,安义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加强法律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宽严相济、理性司法,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76119人,不批准逮捕1519人。依法提起公诉87148人,法院均做有罪判决。决定不起诉案件1720人(含附条件不诉33人,考察期满后,均已作出不起诉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对涉嫌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徐某等15名被告人、对涉嫌赌博罪、妨害公务罪的毛某等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初犯、偶犯、轻伤害等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今年1月,在受理未成年人邓某故意伤害一案时,经社会调查,了解到邓某系高三学生,在校、在家表现优异,因处理班级事务错手伤人,事后也获被害人谅解并与其和解,决定对邓某附条件不起诉,并制定了针对性帮教措施。高考之后,邓某被省内高校录取,其所在学校及家属送来锦旗致谢。

二、坚持有贪必肃、预防为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讲话精神,“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人,其中大案36人。除一件行贿案正在侦查中,其余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立查反渎职侵权案件1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一方面强化打击合力。形成了反贪、反渎、预防合署办公,技术、警务等部门“多线合一、密切配合、集中突破”的“大自侦”办案模式。同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注重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取得全力支持、配合,充分保证了一些大要案的及时侦破。另一方面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充分保护群众利益,今年办的两件挪用公款案件都是涉农领域的,其中一件属大案,极大地保护了农民群众利益。

坚持预防关口前移。针对近年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发生较集中的情况,提出了“预防工作入乡村”的特色品牌建设计划,以“乡村职务犯罪预防月”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特色预防工作。分仪式启动、整体推进、经验总结三个步骤进行,采取巡回演讲、召开座谈会、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保证工作的深入、细致、全面开展。助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专门向县委、县政府发出预防调查报告,助推行业规范。针对东阳镇东阳村原党总支书记等人挪用公款案在本县的典型性、教育性和预防性,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呈送预防调查报告,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作出批示,要求落实犯罪预防对策。

三、坚持积极应对、全面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认真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15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10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7人。追捕犯罪嫌疑人8人,追诉犯罪嫌疑人11人。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抗诉11人已被改判。在审查毛某赌博及妨害公务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仍派出受到暴力袭击的民警进行调查讯问收集证据,并将相关材料作为基本证据适用,即发函指出问题,要求对侦查活动作出补正或合理解释。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回应,我院对该部分证据予以排除后,向县公安局发出了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并对该案中应移送审查起诉的7人予以追诉,后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会同公安机关对看守所进行防火、防疫、防自杀、防脱逃等安全防范检查18余次,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54余人次,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25次,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25起,成功地避免了2起在押人员自杀事故,保障了监管场所安全。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民行监督案件立案10件,其中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采纳3件;提出诉讼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件,均被采纳。同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均被采纳。

积极履行新刑诉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开展指定监视居住检察监督。采取“一看二查三跟踪”措施,对一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检察监督,在南昌地区检察机关中属首例。积极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在熊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中,我院对被强制医疗的熊某进行实地检查,发现监管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县公安局建议,尽快将熊某转至有监管条件的医院,检察建议得到采纳。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从案件来源、程序启动和审查标准等三个方面着手,积极开展在押人员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5月份以来,共对12名在押人员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均被办案部门采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在册服刑151人,通过与司法局联合检查,督促各司法所如期解矫56人,排除脱管32人,落实矫治措施16人,至今无一例违法犯罪。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平稳回归,在县工业园区设立安置帮教基地,做到社区矫正人员如有需求,百分百安置并同工同酬。通过落实检察监督措施,提升帮教效果,既缓和了社区矫正人员就业问题,又缓解了园区企业 “招工难”问题,实现了创新社会管理“双赢”实效。

四、坚持执法为民、人民至上,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结合本县检察工作实际,就群众工作提出了二十八条实施意见。

1、开展亲民活动。认真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夕在驻村帮扶贫困村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全面开展“大走访”活动,院领导带队分赴全县各乡镇,大力宣传检察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开展“公正司法为民”和“岗位学雷锋,检察立新功”活动,送法进乡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为乡镇干部、中小学生、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社区居民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和济贫帮扶。积极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集中走访、专题宣传月活动,通过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主要业务科室三支队伍对市、县人大代表、企业、社区、院校、所办案件被告人、被害人、案发单位等进行走访宣传。汇集整理各项意见和建议后,我院正研究完善相关工作。

2、落实利民措施。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49件,其中控告、申诉15件,举报线索34件,均妥善处理。充分发挥驻乡镇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作用,以科室为单位对口挂点11个乡镇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排查问题、化解矛盾。编印了《民行检察与民同行》宣传手册,向群众发放500余册,大力宣传民行检察监督职能、监督方式、手段、法律依据、相关问题解答及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开通安义检察短信平台,利用电波搭建检民桥梁,通过短信适时向全县手机用户告知重大案件进度、通报检察工作近况、收集群众监督意见、开展廉政宣传警示等,使检察工作高频率、快节奏地融入群众生活。

3、创新护民举措。大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力度。全面适用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启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制订“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亲子计划,选择最佳方式挽救、帮助未成年人走出阴影,改过自新。关心农民工、流浪人员等弱势或特殊群体,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彭某索要劳动报酬一案,我院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调解了该案,彭某最终获得3万元经济补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切实保障民生。在走访工业园区企业和附近村民时发现,工业园区企业存在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水港田地,对工业园区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产生污染的情况,即对县环保局和工业园区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健康生活

扎实的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在全省及全市检察机关中均排名前列。

五、坚持人才强检、科学发展,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筑牢队伍执法为民根基。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

2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本院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年轻干警参加了公诉案件庭审观摩、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了警务技能、侦查监督、公诉业务、调研论文评比,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同时,加大宣传调研力度,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文章70余篇,在挖掘干警写作能力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3、强化自身监督,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新制定公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款吃喝。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廉政文化,制作的廉政公益海报《按规矩办事》在全市检察系统评比中获三等奖,在全省检察机关被评为优秀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易发生问题的检察环节进行监督。

4、做好基层院建设工作,为执法保障打好基石。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不断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管理,重新制定了车辆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和学习室、图书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以及院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等。完善了内设机构设置,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及时出台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等九项制度,严格按标准装修了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室并全面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重新装修了看守所审讯室,保障规范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检务公开的力度需要继续加大,进一步密切检民联系;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并认真加以解决。2014年,我们的工作思路:

  一是注重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取得新作为。将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自觉地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大力推进“平安安义、秀美山村”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群众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是注重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争取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合力;突出查处发生在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基层干部尤其是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力度,针对乡村这一领域进行全面、系统的预防;着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是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努力在提升工作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深入推动案管中心工作,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程;继续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不断提升救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继续推动检力下沉;健全完善社会风险研判机制。

  四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提升履职能力方面取得新进步。积极探索引进人才与自我培养相结合的检察专业人才建设新途径,组织开展各种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五是注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在提升执法公信力方面取得新进展。全面深入推进内部监督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律师在诉讼中的监督制约。探索形成检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更加勤奋的工作,更加有效地履职,为安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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