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2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安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服务大局
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经济类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9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查阅行政执法档案427卷,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13人,形成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整体合力。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对旧城改造、潦河大桥拓宽工程等10余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跟踪联系服务,为工程招标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207次,深入查询单位开展法律服务21次。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同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在环境保护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3件6人,其中起诉1件1人,并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龚某等3人滥伐林木一案中,在犯罪嫌疑人承诺补植复绿,恢复原有生态资源后,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针对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检察建议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办理了两起督促履行森林和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执法案件。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惩处破坏社会稳定犯罪。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共批准逮捕87件99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伤害案件4件4人,聚众斗殴案件3件3人,“两抢一盗”案件36件40人,涉毒类案件18件21人;共提起公诉115件154人,其中故意伤害案件6件11人,聚众斗殴案件4件9人,“两抢一盗”案件39件45人,涉毒类案件16件17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办理了本县首例利用邪教组织(全能神)破坏法律实施案,被告人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努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全院形成“大接访、大化解、大和谐”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10件,均转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8件9人,不起诉25件28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均已改变原决定。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如2015年4月,在办理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且涉及人数众多,侦监部门在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后及时向控申部门通报案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不服法院正确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干警向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发放法律宣传手册3万余份;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者进乡村”活动,指派检察官深入社区、乡镇、农村,听取社情民意,开展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等活动;周密部署开展“进千村、走万户,群众满意检察行”活动,院班子成员带领干警每月集中走访一个乡镇,向群众面对面讲解法律知识、宣传检察职能、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组建义务巡逻队分派到单位所在地社区,参加治安巡逻,做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控工作。为家庭困难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争取到救助资金1.2万元,并于重阳节当天送到王某手中。
(三)积极惩防职务犯罪,确保干部廉洁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6人(贪污贿赂案件7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7人),其中大案6件12人,科级以上干部2人,有罪判决10件12人(含去年积案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3万余元。查办的黄洲镇、农机局原主要领导的案件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针对我县发生多名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得高考资格并有1人替考的情况,对2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后,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通过下基层向干部、群众发放预防宣传手册、到县委党校讲授廉政法制课、黄金时段在本地主要媒体上播放预防宣传短片、微博、微信发布警示案例等方法,多措并举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及时对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做到一案一建议;结合办案,分别对县教科体局等9个单位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形成了预防调查报告,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开展重大工程、生态环境领域专项预防8次;应邀到乡镇为刚选出的新一届村两委(村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受到了一致好评。撰写的《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预防年度报告评比活动二等奖。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8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24人;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件;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2件,改判1件;对生效判决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已获市中级法院改判;积极开展在押人员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对20名在押人员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均被办案部门接受;对看守所监管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均获采纳;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监督,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如期解除矫正72人,排除脱、漏管6人,建议收监2人,落实矫治措施15人次。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6件;协助市检察院办理3件。上述案件中,有两件为虚假诉讼案件,在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下,其中1件办结后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同时,对该案中发现的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立案侦查,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秩序,保障了司法公正。办理的一件案件首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并选入高检院民行厅编写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一书。
(五)大力强化自身建设,保障事业兴旺
大力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参加全县“思想大解放、发展大提速”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向邹碧华、“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身边好人榜”学习活动。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坚持边学边改,认真查找和整治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顽疾”。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积极推荐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每周五下午开设“青年干警大讲堂”,由青年干警轮流授课,搭建了相互交流和展示风采的平台。一名干警在全市公诉人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大力强化内外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发放廉政知识卡片、电子显示屏播放警句格言、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一准则两条例”考试等方式做到廉政纪律随时看、廉政知识记在心、反面案例常警醒,筑牢干警思想防线;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动态管理和规范执法办案过程,向本院各业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09份。经常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举办了有各界群众代表参加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公开重大案件信息8条,公开法律文书88份,接受律师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与代理预约36人次。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开通新浪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检察工作动态。
大力强化检务保障。对自侦部门10起案件17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80次143小时,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10件,检验鉴定5件,做好了检察内网和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了办公、办案工作顺畅进行。认真开展警务保障工作,共执行各类警务保障任务32次64人。切实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做好技术装备采购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院技侦大楼建设稳步推进,即将投入使用。
2015年,我院获得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全县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县“十佳最美绿化单位”等荣誉,继续保持了恢复重建以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的良好纪录。各位代表,我院取得这些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监督支持,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对诉讼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质量不高,法律监督职责的履行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装备建设落后、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四是检察管理的规范性和系统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16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6年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323”工作方略,认真谋划“十三五”时期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推进绿色崛起、更好服务大局、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落实检察改革措施、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加快打造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安义作出更大贡献!
我们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全面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在实现南昌“二十字”总体任务、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绝不手软和姑息,坚持快捕快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经济领域的刑事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保护水平。加大服务群众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干警加强对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能力,提升队伍的战斗力。积极挖掘、摸查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突出办案的整体效果,注重办案质量,深化办案安全,确保案件及时侦查终结、起诉判决。立足职能,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开展乡村职务犯罪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确保公务人员职务廉洁。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及时发出检察建议,通过讲课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有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将清正廉洁意识深入人心。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自觉地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大“轻案快办”工作力度,尽快缩短办案时间;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争取创出品牌;进一步更新和转变执法理念,使刑诉法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少捕慎捕、降低羁押率等执法理念得到真正落实。加强办理逮捕案件的质量管理,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加大追究漏犯、漏罪力度;做好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搞好举报线索分流,强化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做好信访稳定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和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继续做好看守所日常安全监管、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适应民事、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新形势,加大对生效裁判、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的监督力度,争取在民事虚假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水平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在检察业务管理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大流程监控力度,做好涉案财物的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为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案件质量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和落实执法办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业务工作运行、检察业务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努力构建系统严密的执法规范体系,使监督水平和办案质量有新的提高。
五是努力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干警素质,实现固本强基。立足长远,做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决策水平。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持人才强检理念,招录和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从严治检”方针,积极推进执法作风建设,针对办案过程中的“高危”环节,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等各项防范措施,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办案安全,队伍廉洁。做好检察技术保障、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计财装备、警务保障、后勤管理等工作,启用技侦大楼,保障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开拓创新、
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安义,促进安义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