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安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全面深入推进检察监督和队伍建设工作,为安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积极服务全县大局
全力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县委“五大发展新引擎”发展战略,加大对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针对乡镇学校学生宿舍楼、运动场以及供电所大楼等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强化工程管理人员的廉洁意识。积极护航“美丽安义建设”,深入开展生态检察深化年活动,依托“工业园区环境大整治”、“保护母亲河——潦河”、“护好安义一片绿——绿剑”等专项行动聚焦发力,配合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整治园区空气水体污染、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采挖河沙等突出问题,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9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充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27人。依法起诉盗窃企业财产、挪用企业资金等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2人。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犯罪嫌疑人批捕2人,起诉4人。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8次。通过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和“送法进园区”等方式,把服务企业经营发展落到实处。立足职能参与精准扶贫,落实驻村帮扶项目资金19万元。积极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依法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努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立案2件,起诉7人。为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2个家庭提供司法救助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29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后均被有罪判决。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文广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10余场,师生参与人数达上千人。
二、持续加强办案力度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7件105人,提起公诉158件217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其中“两抢一盗”案件批捕30件40人,起诉43件51人,“黄赌毒”案件批捕11件12人,起诉11件21人。从快批捕了熊某故意杀人案、王某等3人抢劫出租车司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从重起诉了刘某盗掘古文化遗址案、刘某和张某强奸痴呆女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受理各类群众来信18件,接待群众来访90余人次。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29人,不起诉56人;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人2人。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对所办案件开展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439次。努力增强矛盾化解合力,出台了《“第三方”介入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
严肃惩防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要案和窝串案,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案件8件10人,其中大案6件,科级以上干部5人,医疗系统贪污贿赂窝串案4件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积极帮助发案单位扎紧制度“笼子”,发出个案预防检察建议2件。到县直有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4次。创新特色预防,与邮政部门共同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预防警示全县每一名公职人员。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1件,追加逮捕13人,追加起诉2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4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3件。切实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职能,对20名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均被办案部门采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43次,均被采纳。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督促各司法所如期解矫56人,落实矫治措施19人,收监执行1人。
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以“民行检察与您零距离”为主题的民事行政检察专项宣传活动,经验被省检察院以文件形式在全省推广。共审查民行检察监督案件31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审判程序检察建议3份,执行程序监督检察建议1份,行政检察建议17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均获有关单位采纳。报送的2个案例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助推法治江西建设”十大典型案例。“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入选第一批全市检察工作“一院一品”工作计划。与县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11个单位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努力促进改革创新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坚决做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检察长和政工科长对拟转隶人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详细讲解监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精神,打消其思想顾虑。坚决贯彻落实改革举措,严格按照县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摸清摸准转隶人员基本情况,高效、有序推进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转隶等工作,转隶编制11名,实际转隶干部8名。坚决深入细致做好纪法衔接工作,自侦案件全部侦查终结,积存案件线索全部清理到位,涉案款物移交手续清晰。
积极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遴选出14名员额检察官,确定了22名检察辅助人员和5名司法行政人员,实际一线办案检察人员同比增加33%,人案矛盾得到初步缓解。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等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20余个,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
狠抓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创新审查逮捕工作方式,推动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举办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2次,全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20余人现场观摩。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会同县公安局制定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巡回检察工作方案》。与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程序操作细则》。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易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77件。
积极审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报告,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通过组织全员培训,加强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县营造公益诉讼工作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各界公益保护共识。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案件线索6件,立案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3份,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良好开局。
四、继续强化队伍建设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树信念、明方向”为核心,突出政治强检。坚持教育活动引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在抓紧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的同时,密切关注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重点围绕干警普遍关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树立正确预期,妥善做好未入额人员的情绪疏导,保持了队伍的思想稳定。
全面提升专业素能建设。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推进人才强检。重视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健全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决策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重视人才引进,新招录4名检察干警。重视干部培养,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12期25人次,每月举办青年干警大讲堂1次。
从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为抓手,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抓制度,结合全县作风建设“六个严查”,制定了作风建设“七条规定”。坚持抓责任,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将“一岗双责”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坚持抓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挺纪在前”、“学《党章》、《准则》、《条例》”等廉政教育,每月举办一次党员活动。坚持抓督察,开展日常督察和重大节假日督察20次。
积极推进科技强检建设。全面加强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微信和电话预约、网上查询、远程视频接访和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确保监管场所规范安全运行。完善基层乡镇和县工业园区12个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夯实基层基础。完成视频会议设备由标清转高清的改造,做好外网建设、内网办公系统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了网上办公办案的顺利进行。
五、自觉接受各项监督
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0条、生效法律文书18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件。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稿67篇。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打造“指尖上的检察”,在全县率先实现“两微一端”及外网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检察服务的同时,积极宣传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公信力和亲和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作民行检察专项工作报告1次。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100余份。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有关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的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主动与媒体沟通,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坚持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坚持全面查摆问题,通过开展案件交叉互评、公诉人随机实庭考核、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等活动,找准问题症结,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坚持狠抓整改落实,对查摆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立查立改、逐条销号。加强全方位内部监督,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向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4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上取得了一些成绩,通过了省文明单位复查,继续保留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六届获得市文明单位,涌现出了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员、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和全市优秀政法干警等优秀人才,保持了恢复建院38年以来“干警零违纪、办案零事故”的良好纪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还不多、效果还不强;二是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三是对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财产刑执行监督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四是破解难题的成效不明显,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的提升仍需深入推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323”工作方略和市院“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和目标,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全面推进改革系统化、监督精准化、队伍精英化、管理精细化、保障科学化,为建设绿色、诚信、活力、智慧、幸福安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二是提升能力,保障安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引导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加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积极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三是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加强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行政机关不作为和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
四是完善制度,推进改革。坚决落实监察改革举措。深入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采取强制措施、退回补充调查等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完善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打造行政检察工作品牌。
五是强化队伍,提升素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网络安全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制约,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安义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