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30日在安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70华诞的大庆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继续保持了恢复建院40年以来干警“零违纪”良好记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倾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班专案办理涉黑恶案件。对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的案件提前介入,规范和引导取证。如办理宋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时,我院迅速组建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完善证据后起诉涉黑人员18人,不认定为黑社会组织成员2人,不起诉3人。检察建议促行业治理。针对涉黑恶违法犯罪向建筑、娱乐场所等行业渗透扩张的新动向,向职能单位发送6份检察建议,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并整改。扩大宣传鼓励举报。加强打击黑恶犯罪的法律和政策宣传,投入经费万余元,印发宣传手册,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录制“套路贷”案件专题报道,营造扫黑除恶舆论声势。受理、挖掘涉黑涉恶、保护伞举报线索18件,全部移送。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建章立制,定点服务。结合检察职能,先后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派驻县工商联园区分会检察联系点制度,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建立检企联络机制,明确1名员额检察官重点对接1家民营企业,畅通检企联系“绿色通道”。宣传问计,听取诉求。组织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非公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商会代表共话民企发展,推动检察服务与企业司法需求有效对接。一线走访,解决问题。到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提供法律咨询、发布典型案例、协调解决电力设施、天然气改扩、申请执行等实际问题20余件次。打击犯罪,保障发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共批准逮捕骗取贷款、强迫交易等犯罪22件26人,起诉24件36人。 我院“四个精准”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检察活动。将生态检察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与公益诉讼职能相结合。推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执法司法形成合力,共办理生态环境和食药品领域监督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如履职中发现多家零售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经调查后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政监管,规范销售处方药行为。将打击刑事犯罪与推动民事检察相结合。通过刑事案件发现民事监督线索,发出生态检察诉前建议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震慑犯罪行为,又及时修复生态资源,用“检察蓝”守护了“生态绿”。
二、立足职能,平衡发展,全力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受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其中督促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介入侦查1件,追捕3人,纠正漏犯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措施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结合,在一起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中,促使被告人将采伐的香樟树复栽,并在案发地现身说法,宣讲环保,以此考量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主动性、自愿性,提升“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推动改变“一押到底”的执法模式。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9件,采纳18件,保障了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教育,核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台账、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督促组织社区劳动282次,集中开展思想教育274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发出收监执行意见2件2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办案中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并重,重点审查执行案外人财产是否规范,送达程序是否完备,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到位等情形。办案的同时,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在第二届“南昌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我院分获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占22%。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围绕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积极摸排线索33件;立案受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立案数和检察建议数较上一年增长209%和187%。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询问行政执法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跟进落实整改效果。针对2件诉前检察建议中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职、整改后未达标的情形,跟踪职能部门加强工作力度,督促违法行为人加快整改,使污水处理设施最终达到环保运行标准。在跟踪诉前检察建议落实的基础上结案,避免了诉累,更好地实现了双赢与共赢。
三、积极参与,务求实效,深入推进平安安义建设
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敏锐把握社会治安新形势和刑事犯罪新动向,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盼。切实运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3件2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8件304人,审结起诉137件248人。机制运行以来,“构罪即捕”现象得到遏制,对证据的把握更加准确和严格,对案件整体走向和趋势综合考虑更加深入,办案效率得以提升。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见证下,124名嫌疑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依法审查,提出了准确量刑建议,采纳率90%以上。强化法检沟通,找到最大公约数,促同向而行,较好地实现了制度设制初衷。持续紧盯案件质量,疑难案件精准把关,如在办理一起虚假诉讼案时,认真分析说理,检察官制作的审查报告近2万字,该案的法律适用得到省市专家的认可;零口供案件细致审查,如在办理一起强奸、抢劫案时,重案件事实,重证据细节与链条体系,使被告人在法庭上最终认罪服法;争议案件排除疑点,如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时,引导侦查补全证据,反复沟通论证,有力保护了民办教育的正常教研秩序。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不批准逮捕29件38人,不起诉28件4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认真落实不捕不诉、社会调查报告等机制,相对不起诉6人,附条件考察期满后不起诉4人。对有再犯危险性的则坚决予以批捕、起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渠道,多举措、多层面发力,以维稳促发展。如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接访答疑,协调相关部门助力,使长达两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化解。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深入挂点帮扶村开展精准扶贫、1号大调研等活动,为乡村振兴持续发力。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对7件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3万元,其中贫困户2件5人。
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回应基层诉求,依托“1号大调研”“法律服务者进乡村”“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以案释法,提升法治意识。助推行业监管。向各执法部门发出9份检察建议。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制定《关于对拟不起诉驾驶人适用交通协勤令的实施办法》,肇事者按要求进行40小时以上的交通协勤。在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行为人不起诉的同时,既让肇事者通过协勤令体会交通秩序规范的重要性,又形成社会警示惩戒效果,做到“教惩并举”。守护校园安全。联合市检察院以及女童保护基金团队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公益行”活动,教育少年儿童学会自我保护。联合县文广局、市监局开展“护苗行动”,规范校园周边书店、网吧、文具店等场所经营行为。针对校园食堂、周边餐饮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垃圾处理等问题重点排查,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选派22名检察官及助理担任2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述“与青春有关的法律”,宣讲覆盖千余人,推动“法制副校长”制度向乡村学校延伸。
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和水平
提升政治站位,突出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工作总要求。以党建带队建,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展各类廉政教育,公开举报方式,进行分级走访“全覆盖”家访监督,构建“思想筑堤+社会扎篱+家庭助廉”三位一体全时段监督体系。
落实高层设计,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内设机构科学整合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部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统筹考虑工作需要,优化干部任用。以此为契机,形成权责明晰、科学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执法办案。落实检察长抽查案件制度。加大流程监控力度,发出书面监控33份、口头监控138次。抽取62%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所有不捕、不诉案件日常评查,开展广角反向审视,确保案件质量。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开展检务督查13次,交叉督查2次,严格执行办案纪律,防范权力腐败,保障执法办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盘活人才资源,激发干事创业能动性。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压实员额检察官责任担当。组织骨干力量、部门干警“吐槽会”,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干警所思所想。打破论资排辈,在内设机构改革中,选拔4名优秀干警担任部门正、副职,其中80后年轻干警2名。实行“年初目标公示,年底业绩展示”的工作推进思路,先进介绍经验,后位表态发言,进一步激发工作潜能。
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检察开放日、首例林业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庭审观摩等活动,汇总梳理收集的意见建议,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坚持阳光执法,公开案件信息19条,法律文书170份,对2起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论证,召开“壮丽七十年 追梦检察人”新闻发布会,以公开透明的执法方式回应群众关切。扩大检察“朋友圏”,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利用“两微一端”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布宣传稿件200余篇。
2019年以来,我院获得省、市文明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特级单位,全市“七五”普法中期优秀集体等市级以上荣誉,1名干警家庭被推选为江西省“最美家庭”,3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三等功、嘉奖和先进个人。检察工作在上一年目标管理先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一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不深,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在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检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脱贫攻坚的决战期,又是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上扬期。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三区一城”目标,“讲政治、促发展、重优化、强担当”,落实“三坚持四围绕四打造三严格”的“三四四三”工作部署,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大南昌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而持续奋斗!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坚持聚焦县委中心工作,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检察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与着力点,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尽责履职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围绕平安建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打击危害社会的犯罪,积极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重大战略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重点,在乡村振兴中激发检察活力。围绕创新发展,依法打击各类侵犯市场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的犯罪,助推形成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业干事环境,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围绕“公益”核心,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在生态文明宜居卫星城创建中发挥检察作用。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打造“公益诉讼”重点品牌,打造刑事检察“补充侦查题纲”以及“不捕不诉”法律文书说理品牌,打造“三书比对+反向审视”案件质量把关品牌,打造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品牌,切实把各项检察工作推向新的高度。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四是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严格管理,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暨“铸忠诚警魂、建政法铁军”专题教育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主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格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舆论监督,答好时代之问。严格纪律,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在自身可持续发展中提高检察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全面开启“三区一城”建设、为安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新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