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进城打工人是我国城市建设的基础力量,也是城镇化建设进展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者。能否顺利拿到工资,不仅关系到打工人的切身利益,更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安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成功办理7起拖欠农村进城打工人工资案。
经查明,外地农民工钟某某等7人于2020年年初在安义县某项目公司工地上受杨某某的雇佣在工地上务工,务工结束后该杨某某虽然打了欠条,但未按期足额支付其工资。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钟某某等7人联名向安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0万余元。随即该院检察官帮助农民工们准备好了起诉所需材料,同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促使县法院与县工会深入细致做好农民工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农民工与项目公司实际发包人在起诉前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经法院依法确认。近日,发包人已按调解协议支付了一半工资给钟某某等7人,剩余的一半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
农民工对法律规定知晓程度低,对司法维权途径不了解,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处于弱势地位。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合理维权,是检察环节做好“六稳六保”,体现检察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责任。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助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